1. 我們現在學生每人每學期會繳交3600元來補貼我們。P.20(校長吳啟新)
2. 從95年起每一年都要叫家長繳錢。P.28(謝靜凱執行長)
3. 台中專案做到這個時候,我們點了名講,楊 教授你自己還很清楚嘛,點了名講,那個時候楊 教授你要求財務不斷的撥錢過去、不斷的撥錢過去,我們在97到98總共撥了164萬,完全沒辦法核銷,完全沒辦法核銷。P29(謝靜凱執行長)
4. 第二個、我們當初所謂的一個家長的部份,沒有所謂的繳費機制,是所謂的募款,在第一年,就是有錢出錢,那是我們那時候最好的口號:有錢出錢、有力出力,出完之後我們全部改開捐贈,所以我們的發票會產生一個發票亂開的問題,捐贈發票,一個基金會如果你捐贈發票亂開,整個社會公義會怎麼看你?整個社會會怎麼評價這個?假設我們的發票是可以亂拿的,那像我這種捐款的人,我會覺得公平在哪裡?p29(謝靜凱)
5. 第一個、就是所謂的教師回款:我們會發生那件事就是今天所謂謝姓教師,你今天要產生休假的行為,它有一定的核假的標準,那我們現在採用的行為就是讓他暫時就去休息了,也不在學校教書,事實上在座的,自己都很清楚,這本身就是非法的行為,我們要求他把薪資回到基金會來,這都完全沒有帳,就在你面前,P.30(謝靜凱)
6. 然後今天我們像這2年開始,有的時候帳從95到100,有時候會產生人事費沒有完全用完,不繳回國庫,用人頭去核銷,今天你簽一簽、簽一簽,大家簽一簽之後,把這筆錢全部領出來,也到了人事的專戶、或到教學專戶,今天如果我們去報了很多的專案,可是事實上我們並沒有這樣子用,我們就把它找些人頭核銷這些提報到專戶,然後今天我們午餐學童的補助,所有的費用都是到這個專戶來,這個專戶本身就是黑錢,這個專戶本身就是黑錢的情況下,對財務人員來講,你怎麼樣去管制他的操守?P30(謝靜凱)
7. 曾經有一位老師在外面留職停薪了3年,他可以每年拿考績獎金!他可以每年升遷!這樣子的一個事情,對當時的校長、或對當時的基金會來講,如果今天被人家舉報、被人家舉發了,今天我不知道後果會怎樣,因為我不是縣聘的老師,我只覺得在一個所謂外圍的人來看這件事的時候,我覺得它是非常的不公平,也是不合法,P.30(謝靜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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